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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篇文章“一个局外人与院士的专利之争”产生的联想

发布时间:2017-02-13浏览次数:
近日,看到友人转来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一个局外人与院士的专利之争”。内容还是挺狗血的。无非是谁在前谁在后,也暗示了院士存在剽窃的问题。
从当事人程明玉的发明过程,其实挺简单的。无非是在国外看到热分配器的计量方式,由此产生了联想,加进去了漂亮时髦的名词,这从他的专利名称“数控供暖管理及计量的技术方法”就可见一斑了!清华大学的专利名称倒是比较朴实,即“一种同时实现热调节和热计量的方法及其装置”。
其实,从国外带来的灵感,并没有什么新鲜的,每年各种稀奇古怪的专利不计其数,很多都是一个方向而已。绝大多数都无法实现,或没有什么价值。这年头,光发明永动机的版本就不下千百种吧。的确,这几年,这两个专利所指的就是“通断时间面积法”。
看看建设部科技司项目验收对“通断时间面积法”项目的评价:在供热计量技术线路选择上有突破性的进展,是这一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对我国的采暖节能和供热改革工作有重大贡献。够高大上吧?!当然,这个项目是由清华大学做的。在这里,就不讨论这个项目是如何得到的这样一个高大上的结论了,这不是本文的重点!我看,“通断时间面积法”进入国家标准,也是清华大学和院士的功劳,和程明玉没有任何关系。
在院士的推动下,这几年,国家在某些地区全力硬推“通断时间面积法”,据说试点面积达到数亿平米(具体面积没有详细数据)。都是国家出的银子呀!但我相信,清华大学和院士本身还是想推进我国供热计量改革的,认为这个技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这样大规模的做,是草率和不负责任的。
在北京(另一个在长春),大规模的由政府出面强行推行“通断时间面积法”计量改造,停掉真正可行的,也是欧洲真正实行热计量收费所使用的热表,可见力度的强大!有多少公司在这其中获利,利益呀!但结果呢?看来不妙!现在没有人在忽悠“通断时间面积法”吧。将来谁为此负责?如果试点证明是好的,就应该认真的推行。毕竟热计量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方针。如果是错的,那么,就应该追责!要把过程在阳光下摊开。
“通断时间面积法”本身在技术上有硬伤,在此不深入讨论。它的实施,过于复杂,后期系统维护成本高,即运行成本高,而且,系统可靠性低。但为什么还要大规模做呢?从热计量角度看,只有热量表是最合适的,如同水表和电表一样。高端的,每个房间温度可控/调节;中端的,每个房间仅仅是开/关,不做温度调节;最简单的,就是每户总管加装开/关。使用成本远低于“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时间面积法”实际上将热计量复杂化了,本身违背了计量成本最低化的原则。无论你把它美化的如何,和互联网+物联网上靠,再加上所谓的碳交易,能源交易,等等,其根本还是要实现最基本的功能--热计量。违背了这个原则,就一点会失败!也许N多年以后,技术大发展后,所有的消费数据都会自动统计上来,某些大牛用这些数据来进行分析,得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知道我们的决策,但绝不是现在的事情。
我不愿去猜测这些行为的背后有什么利益分配或其他什么肮脏的东西,相信大家的初衷是正面的。但是,我对业内的很多从业人员,是鄙视的!明知这是错的,但在利益面前,奋勇前进,推波助澜。有些人,明知自己的产品远达不到要求,也通过各种手段推向市场,至于用户今后如何使用,就完全不顾了。
就是这些人和企业,团体,把热计量事业搞得乌烟瘴气!当然,政府的作用偏了!软硬都不是地方!
我有时候在想,过10年以后回头看,供热行业在热计量上瞎折腾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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